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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江健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29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江健康”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报告期内存在对二级子公司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
信”)失去控制仍然持续的缺陷,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除上述事项外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较为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本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本公司本部及下属所有子公司;因对
山东华信失去控制,自2020年1月1日起,公司不再将华信制药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纳
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内控部从公司治理与组织结构、人力资
源、交易授权控制、对外投资和子公司管理、财务报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公司治理与组织结构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以《公司章程》
为基础、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等为主
要架构的规章制度,形成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
理层为架构的决策、经营管理及监督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
聘任了三位独立董事,形成了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明确了股东大会和股
东、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
授权明晰、操作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公司健全了与生产
经营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职
责分工,形成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有效运转的工作机构,确保董事会、管理
层决议和决定的严格执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权利、决策、执行、监督机构各
司其职、权责分明、科学决策、有效制衡、协调运转。同时,切实做到与公司的
控股股东“五独立”。公司已指定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内部的稽核,保证相关会
计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2、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内容涵盖人员聘用、工资薪酬、
绩效考核、福利保障与员工培训等方面,为公司建立高素质的人员团队提供健全
的制度保障。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同公司全体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并依法
为员工提供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措施,保证了公司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3、交易授权控制
    公司按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章程》及上述各项管理
制度规定,采取不同的交易授权。对于经常发生的销售业务、采购业务、正常业
务的费用报销、授权范围内融资等采用公司各分子公司、部门逐级授权审批制度;
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
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对非经常性业务交易,如对外投资、发行股票、
资产重组、转让股权、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交易,按不同的交易额由公司董事
长、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4、对外投资和子公司管理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管理需要,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子(分)公司
管理制度》等,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及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主要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重大经营活动的监管等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定期与不定期对子
公司实施审计监督,督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有效执行。
    公司对山东华信失去控制,派工作组进驻该公司,本年内也采取了相关措施,
但仍未改变失控状况。表明公司在对子公司的管控方面以及对外投资项目风险控
制方面存在不足,公司需进一步加强项目尽调、风险控制和投资后的管理。
    5、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部门直接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政策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完成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在审计基
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差错。同时,
对于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制度执行,在此过程中
对相关内幕知情人进行及时的登记监督,保证公司财务信息不会提前泄露。
    6、对外担保管理
    本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
    7、关联交易管理
    本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的内容、关
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权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关联交易在“遵循商业原则,
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的条件下
进行,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关联
方的识别程序、关联交易发生前的审查决策程序以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等控
制措施在本报告期内均得到有效地执行。
    8、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
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开户银行签订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掌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资金动态,制定严格的募集
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保证募集资金严格按照用途使用,并跟踪项目进
度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投资项目有序推进实施。
    9、信息披露管理
    本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作
了详细规定。同时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公司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
审核、披露程序进行了规定。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由董
事长担任信息披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负
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综上,公司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规
定,公司内部控制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
关制度、流程、指引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
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具体
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内控缺陷                                定性标准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
  重大缺陷   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1、未依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重要缺陷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外的其他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控缺陷                                定量标准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高于重要性水
  重大缺陷
             平(净资产的 0.5%)。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重要性水
  重要缺陷
             平(净资产的 0.5%),但高于一般性水平(净资产的 0.1%)。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一般性水
  一般缺陷
             平(净资产的 0.1%)。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内控缺陷                                定性标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
  重大缺陷   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
             重大的情形;
             2、违反法规,导致政府部门或者监管机构的处罚或违反管理制度或内控
             流程,导致重大商业纠纷、各类重大诉讼所导致损失重大的;
             3、较大程度损害整体员工的工的积极性,大大降低工作效率,对企业文
             化、企业凝聚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导致核心团队流失严重的;
             4、负面消息在整个业务领域(包括延伸至产业链)内流传,或者被全国性媒
             体及公众媒体关注,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负面影响一直无法消除的;
             5、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6、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7、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内控缺陷                               定性标准
             1、违反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导致较大损失;
             2、违反法规,导致政府部门或者监管机构的处罚或违反管理制度或内控
             流程,导致重大商业纠纷、各类重大诉讼所导致损失较大的;
             3、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或流程存在缺陷,导致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
  重要缺陷
             失严重;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且对公司影响较大的;
             5、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流程存在缺陷;
             6、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控缺陷                               定量标准
             直接损失金额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以上,或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
  重大缺陷
             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直接损失金额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或受到国家政府
  重要缺陷
             部门处罚,但未对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直接损失金额 10 万元(含 10 万元)至 100 万元,或受到省级(含省级)
  一般缺陷
             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