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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神通:关于江苏瑞帆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购买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四)2020-07-18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0-048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瑞帆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购买公司
                       股票的进展公告(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神通”)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7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瑞帆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江苏瑞帆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瑞帆节能”)100%股权。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与五莲海复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五莲海复”)、五莲华石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五莲华石”)、周赛、郑宇、高荣岗、潘芝芳、梁超英、鲍
大维、刘珊、邓燕波签署关于收购瑞帆节能 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具体
内容详见 2017 年 7 月 13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江苏瑞帆节
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瑞帆节能股权转
让方五莲海复和五莲华石在收到股权转让款之后,需各自分别将股权转让款中的
部分资金用于购买江苏神通股票。
    2017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支付完毕第一期股权转让款 9,780 万元,五莲海
复和五莲华石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开始购买公司股票,并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
完成第一期不低于 4,000 万元购买江苏神通股票的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江苏瑞帆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方购买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6)。
    2018 年 6 月 28 日,公司支付完毕第二期股权转让款 6,520 万元,五莲海复
和五莲华石于 2018 年 7 月 9 日开始购买公司股票,并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完成
第二期不低于 5,000 万元购买江苏神通股票的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江苏瑞帆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方购买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2019 年 6 月 3 日,公司支付完毕第三期股权转让款 4,890 万元,五莲华石
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开始购买江苏神通股票,并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完成第三期
不低于 2,500 万元购买江苏神通股票的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江苏瑞帆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方购买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支付完毕第四期股权转让款 4,890 万元,根据《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瑞帆节能股权转让方五莲海复
和五莲华石在收到第四期股权转让款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内,需各自分别将第四
期股权转让款中的部分资金用于购买江苏神通股票,合计购买江苏神通股票的金
额不低于 2,500 万元,并自购买完成之日起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自愿锁
定,具体锁定期限及解锁条件详见 2017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江苏瑞帆
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之“四、股权
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启东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提供的交割单,瑞帆节
能股权转让方五莲海复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开始购买公司股票,并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完成第四期购买江苏神通股票的约定;根据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启东人民
中路证券营业部提供的交割单瑞帆节能股权转让方五莲华石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
开始购买公司股票,并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完成第四期购买江苏神通股票的约定。
五莲海复和五莲华石第四期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成交股数       成交均价        成交金额      占总股本比例
 交易对方
                (股)        (元/股)        (元)           (%)
 五莲海复      1,470,500       8.5093       12,562,789.83        0.30
 五莲华石      1,270,100       10.0754      12,971,699.14        0.26
   合计       2,740,600       9.2909    25,534,488.97         0.56
    截止本公告日,瑞帆节能股权转让方五莲海复和五莲华石已完成第四期购买
江苏神通股票的约定。未来,瑞帆节能股权转让方将依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
定继续履行相应义务,公司将根据各方义务履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五莲海复交割单》;
    3、《五莲华石交割单》。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