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8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
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现就相关议案发表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
在受聘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
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一
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振华: 严骏: 孙健:
2023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