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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业达: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2018-12-06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18-95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部分激励对象
因离职/岗位调整已不符合《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条件、部分
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未达到或部分满足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解除限售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回
购注销上述 3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436,600 股,回购价格为 6.05 元/股。详见 2018 年 11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18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回 购 注 销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告
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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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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