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4-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众业
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业达”或“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内
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91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76,549,909 股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21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1,224,297.89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764,527.79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91,459,770.1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到
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 年 3 月 22 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广会验字[2016]G1504280063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8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及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及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调整前后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情况如下:
1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万元) 入金额(万元)
预装式纯电动客车充电系统建设项
1 42,528.36 5,313.47
目
2 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 28,594.07 45,97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49,838.96
合计 101,122.43 101,122.43
三、结项的募投项目及其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1、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预装式纯电动客车充电系统建设项目原预计完成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截止 2019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现决定予以结项。该项目募集
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拟投入金额 已累计投入金额 项目节余金额
募投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万元)
预装式纯电动客车充电系统
5,313.47 3,277.66 2,035.81
建设项目
2、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
有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要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
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对项目建设各方面的费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监督和管
理,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压缩了资金支出。
四、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1、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
拟将预装式纯电动客车充电系统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2,035.81 万元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2
2、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 1 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
(5)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
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预装式纯电动客车充电系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035.81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预装式纯电动客车充电系统建设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035.81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众业
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预装式纯电动客车充电系统
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035.81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预装式纯电动客车充电系
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035.81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各项决议,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保
荐机构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
2、本次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能够更加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充分
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
全体股东利益。
4、根据众业达《公司章程》,本次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中信证券同意众业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胡 宇 向晓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