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众业 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业达”或“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91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76,549,909 股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21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1,224,297.89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764,527.79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91,459,770.1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到 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 年 3 月 22 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广会验字[2016]G1504280063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991,459,770.10 元,加上扣除 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44,113,174.66 元,累计直接投入预装式纯电动客车 充电系统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 32,776,601.68 元,投入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的 募集资金 357,931,320.51 元,补充流动资金 518,747,698.32 元,本期闲置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元(其中 35,000,000.00 元提前归还),期末余额 1 61,117,324.25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并于 2016 年 3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 汕头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 管协议的相关当事人均严格履行协议,履行过程中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民生银行募集资金账户 696288637 229,097.31 中国银行募集资金账户 627566602179 447,489.67 工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 2003022119200216109 113.85 民生银行募集资金七日通知存款 720025709 5,000,000.00 中国银行募集资金理财户 675675055723、678275053477 55,000,000.00 中信银行募集资金账户 8110901013700140016 440,623.42 合计 61,117,324.2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 90,945.56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 2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及进行存款的明细如下表: 发行主体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起算日 到期日 收益(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聚赢股票-挂钩中证 6,500.00 2020 年 7 月 22 日 2021 年 1 月 21 日 325,890.41 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 500 指数结构性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7 天通知存款 4,500.00 2020 年 10 月 29 日 2021 年 4 月 14 日 422,718.75 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中国银行挂钩结构性 司汕头高新技术开发 存款 4,250.00 2021 年 1 月 22 日 2021 年 4 月 13 日 141,472.60 区支行 【CSDV202100673B】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中国银行挂钩结构性 司汕头高新技术开发 存款 4,250.00 2021 年 1 月 22 日 2021 年 4 月 13 日 471,575.34 区支行 【CSDV202100674B】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7 天通知存款 500.00 2021 年 4 月 20 日 2021 年 7 月 15 日 24,187.50 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7 天通知存款 500.00 2021 年 4 月 20 日 2021 年 9 月 3 日 38,250.00 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7 天通知存款 500.00 2021 年 4 月 20 日 2022 年 1 月 11 日 未到期 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7 天通知存款 300.00 2021 年 4 月 20 日 2021 年 7 月 15 日 14,512.50 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中国银行挂钩结构性 司汕头高新技术开发 存款 3,000.00 2021 年 4 月 22 日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39,515.07 区支行 【CSDVY20210314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中国银行挂钩结构性 司汕头高新技术开发 存款 3,050.00 2021 年 4 月 22 日 2021 年 10 月 21 日 736,077.81 区支行 【CSDVY20210314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7 天通知存款 4,650.00 2021 年 4 月 22 日 2021 年 5 月 7 日 39,234.38 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性存款 司汕头高新技术开发 2,700.00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022 年 2 月 27 日 未到期 【CSDVY202108474】 区支行 (机构客户)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性存款 司汕头高新技术开发 2,800.00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022 年 2 月 28 日 未到期 【CSDVY202108475】 区支行 (机构客户) 期末结余 6,000.00 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 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 违规情形。 六、结论意见 经核查公司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各项 决议,并与公司人员就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访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对募集资金进行的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 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4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9,145.9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849.8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9,250.7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0,945.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9.59%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3) 现的效益 计效益 部分变更) (2) 态日期 大变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1、预装式纯电动客 车充电系统建设项 否 42,528.36 3,277.66 0.00 3,277.66 100.00% 2019 年 3 月 - 否 是 目 2、电子商务平台建 否 28,594.07 45,970.00 11,849.84 35,793.13 77.86% 2022 年 3 月 -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000.00 51,874.77 0.00 51,874.77 100.00% 不适用 -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1,122.43 101,122.43 11,849.84 90,945.56 - - - - - 合 计 - 101,122.43 101,122.43 11,849.84 90,945.56 - - - - - 5 1、预装式纯电动客车充电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充电项目”),原预计建设周期为 18 个月,预计于 2017 年 9 月完成。 由于充电系统的技术性能指标需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个性化定制,在建设初期,公司主要进行客户开发及产品试产。受国家 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专项检查以及新能源汽车补贴调整影响,公司预装式充电系统的客户开发工作进展及效果低于预 期。经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同意将该项目投资建设周期延期 18 个月,即将该项目投资建设周期延期至 2019 年 3 月。受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 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以及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影响,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加剧,新能源汽车充电市场格局分化不清晰,虽然 未 达 到 计 划 进 度 或 公司预装式充电系统的小批量应用取得预期成效,但现阶段大规模市场推广不具备条件,相关工作进展及效果低于预期。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2、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商项目”),原建设期为 12 个月、市场开拓期为 24 个月,预计于 2019 年 3 月完成。 因线上销售不同于线下销售,为提升客户粘性,公司需要不断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测试及推广,并根据测试推广情况,逐步 进行软硬件购置及调试、物流仓储升级等,经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 年 9 月 22 日 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电商项目投资建设期 12 个月、市场开拓期 24 个月延期为建设期(含 市场开拓期)36 个月,即预计于 2019 年 3 月完成;经公司 2018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增加对电商项目的投入,同时对细分项建筑工程投资进行调整, 并将电商项目的建设期(含市场开拓期)延期至 2022 年 3 月。 本报告期不存在此情况。 以前年度发生情况如下:预装式纯电动客车充电系统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是在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 宏观政策背景下提出并组织实施的,其时所选定的实施方式为生产、销售。由于充电系统的技术性能指标需要根据客户需求 进行个性化定制,在项目建设初期,公司主要进行客户开发及产品试产,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新能源车对燃油车的替代不 项 目 可 行 性 发 生 重 可能一蹴而就,且新能源汽车充电领域处于行业起步阶段,相应的充电市场需求尚需要时间释放,受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推广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以及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影响,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加剧,新能源汽车充电市场格局分化不清晰,虽 然公司预装式充电系统的小批量应用取得预期成效,但现阶段大规模市场推广不具备条件,相关工作进展及效果低于预期。 经公司综合慎重考虑,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 2018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充电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42,528.36 万元调减至 5,313.47 万元,其中将充电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 17,375.93 万元投资于电商项目,调整后,电商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增加至 45,970 万元;将充电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 19,838.96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调整的议案》,同意对电子商务平台项目的仓储物流中心建设地点进行调整,原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计划:仓储物流中心建设主要对公司目前位于北京、上海、广州、郑州四地的仓储物流中心进行装修改造,调整为:授权公 司董事长在建筑工程投资规模 6,120 万元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需要进行装修改造的仓储物流中心地点包括 6 但不限于北京、上海、广州、郑州、汕头等及各仓储物流中心的投资规模。 2、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及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电子商务平台项目的 细分项建筑工程投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为:授权董事长在建筑工程投资规模 14,983.00 万元不变的前提条件下,结合 实际情况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并新建仓储物流中心、装修改造原有仓储物流中心和租用仓储物流仓,以及为电商项目 团队提供办公场所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为保证各募集资金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201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议案》,将募集资金 865.66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 况 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1、2016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6 年 4 月 9 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该笔资金已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7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7 年 4 月 13 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该笔资金已于 2018 年 1 月 3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情 3、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况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10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该笔资金已于 2019 年 1 月 3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 1.8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8 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该笔资金已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 7 闲置的募集资金 1.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4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该笔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不超过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6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 3,500.00 万元 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中尚未归还的资金金额为 6,500.00 万元。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募集资金 6,500 万元已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9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装式 项 目 实 施 出 现 募 集 纯电动客车充电系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035.81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 资 金 结 余 的 金 额 及 动。 原因 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 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要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对项目建设各方面的费用进 行了严格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压缩了资金支出。 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全部存放于中国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金用途及去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或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其他情况 8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胡 宇 向晓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9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