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对《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 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本页为《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会主席 张颖签名: 监事 林菁签名: 监事 佘妙英签名: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