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23-11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
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该解释“关于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
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该解释“关于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
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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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4、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5 号及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准则解释 15 号和准则解释 16 号的相关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
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众业达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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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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