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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路通信: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2-10-26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2-020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麦彦彬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2012.9.30                         2011.12.31
                                                                                                           (%)
总资产(元)                                847,312,756.10                 834,077,198.25                              1.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655,061,995.27                 647,128,884.08                              1.23%
者权益(元)
股本(股)                                  132,798,558.00                 132,798,558.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4.93                          4.87                            1.23%
净资产(元/股)
                               2012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85,653,999.58                     -8.16%         233,356,056.91                  -19.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4,873,213.25                    156.88%           7,933,111.19                  -44.58%
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29,671,941.10                   49.46%
额(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                              -0.22                   50%
量净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300%                    0.0597                -44.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300%                    0.0597                -44.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467%                    0.4567%                  1.2184%               -0.96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0.6187%                    0.3487%                  1.0901%               -1.0299%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项目                                                                            说明
                                                              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6,866.6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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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855,774.85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394.7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147,453.63


合计                                                        835,582.58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
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涉及金额(元)                                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0,15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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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汉文                  3,417,535 人民币普通股                                 3,417,535
                     卢红星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骆伟民                   360,700 人民币普通股                                    360,700
招商银行-南方策略优化股票
                                              283,373 人民币普通股                                    283,373
            型证券投资基金
                     温振宽                   235,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5,000
                     温丹虹                   232,172 人民币普通股                                    232,172
                     张雪峰                   140,461 人民币普通股                                    140,461
                       慈勇                   136,814 人民币普通股                                    136,814
                       李锦                   133,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3,000
                       林祥                   128,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8,000
股东情况的说明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本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95.9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以票据结算的销售业务增加所致。
2、预付帐款本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45.6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设备采购金额减少所致。
3、应收利息本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92.7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未结算定期存款利息增加。
4、其他应收款本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72.30%,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中未结算其他业务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本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000万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向银行取得了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6、应付票据本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47.1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材料采购中以票据结算业务增加所致。
7、预收帐款本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578.6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出口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利润2012年1-9月比2011年1-9月减少51.08%,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下降19.98%所致。
2、净利润2012年1-9月比2011年1-9月减少44.5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同比减少49.4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经营流动现金流入减少幅度小于经营活
动现金流出减少幅度所致。
2、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57.14%,主要原因为一是上年同期公司向股东进行了现金分红,本期
未进行现金分红;二是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1000万元银行贷款。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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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无            无                                           无
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一)控股股东
                                                  杨华及股东李
                                                  再荣、何永星承
                                                  诺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
                                                  人持有的盛路
                                                  通信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
                                                  本人持有的股
                                                  份。    公司法
                                                  人股东深圳市
                                                  盛路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之日起三
                                   杨华、李再荣、 十六个月内,不
                                   何永星、深圳市 转让或者委托
发行时所作承诺                                                                                履行
                                   盛路投资管理 他人管理盛路
                                   有限公司       投资持有的盛
                                                  路通信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
                                                  购盛路投资持
                                                  有的股份。
                                                  同时,作为担任
                                                  公司董事、高管
                                                  的杨华、李再荣
                                                  和何永星还承
                                                  诺:除前述锁定
                                                  期外,在其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得超
                                                  过其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二)控股股东
                                                  杨华及股东李



                                                                                                              4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再荣、何永星承
                                                 诺本人及本人
                                                 的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目
                                                 前没有直接或
                                                 间接地从事任
                                                 何与公司实际
                                                 从事业务存在
                                                 竞争的任何业
                                                 务活动。    公
                                                 司法人股东深
                                                 圳市盛路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承诺除投资并
                                                 持有公司股份
                                                 以外,本公司目
                                                 前没有直接或
                                                 间接地从事任
                                                 何与公司实际
                                                 从事业务存在
                                                 竞争的任何业
                                                 务活动。    控
                                                 股股东杨华及
                                                 股东李再荣、何
                                                 永星、法人股东
                                                 深圳市盛路投
                                                 资管理有限公
                                                 司承诺在持有
                                                 公司股份期间,
                                                 尽可能避免与
                                                 公司及关联公
                                                 司之间的关联
                                                 交易。对于不可
                                                 避免的关联交
                                                 易,将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
                                                 《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的有关
                                                 规定,按照市场
                                                 公允价格并遵
                                                 照一般市场交
                                                 易规则依法进
                                                 行,按照有关规
                                                 定的程序履行
                                                 决策和信息披
                                                 露程序,不损害
                                                 公司和其他股
                                                 东的利益。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解决方式



                                                                                                         5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承诺的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四)对 2012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20%    至                           10%
度
201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960    至                          1,320
间(万元)
201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093,457.98
                                            报告期内行业投资放缓,公司经营目标未达到预期,产品价格有所下降,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新产品还未形成批量销售,可能导致利润减少。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提供的资料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