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盛路通信 股票代码:002446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华 住 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教育西路 4 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教育西路 4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及重大资产重组、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19 年 2 月 1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 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盛路 指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杨华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 指 资 产 并募 集配 套 资金 的方 式 购买 南京 恒 电电 子有 限 公 司 组、本次交易 100%股权 南京恒电 指 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与交易对方于2015年4月18日签署的《广东盛路通信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指 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 购买资产协议》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 《准则15号》 指 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持股结构变动行为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杨华 项目 内容 姓名 杨华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62119650830**** 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教育西路 4 号 通讯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教育西路 4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者地区的居 否 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个人资金需求而进行本次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 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视市场变化情况 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拥有的权益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前(2015 年 6 月 3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76,253,85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20.38%。其中,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 19,063,4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5.09%,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57,190,38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 15.29%。 二、权益变动情况 1、2015 年 7 月 3 日和 2015 年 7 月 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华增持盛路通 信 0.01%的股份 2015 年 7 月 3 日和 2015 年 7 月 6 日,盛路通信股东杨华,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增持公司股份 50,451 股,增持完成后,信息 披露人持股比例上升 0.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占公司总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股本比例 (股/元) (股) (%) 集中竞价交易 2015 年 7 月 3 日 18.45 5,451 0.0015 杨华 集中竞价交易 2015 年 7 月 6 日 20.3 45,000 0.0120 合计 50,451 0.0135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股权比例 持股数(股) 股权比例 杨华 76,253,852 20.38% 76,304,303 20.39% 2、2015年12月,盛路通信收购南京恒电100%股权所发行股份上市,信息 披露义务人杨华认购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股份4,401,230股,持股数量增加,但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2.39% 根据盛路通信与杨振锋、孙小航等南京恒电34名自然人股东签署的《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盛路通信拟向杨振锋、孙小航等34名自然人发 行股份53,612,605股及支付现金5,250万元的方式购买南京恒电100%股权;同时, 公司拟向杨华、杨振锋、郭依勤、孟立坤及石河子国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不超过20,507,302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不超过26,680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人杨华持股比例下降2.3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股权比例 持股数(股) 股权比例 杨华 76,304,303 20.39% 80,705,533 18.00% 3、2017年6月,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华 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不变 2017 年 5 月 24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末公司总股本 448,300,153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5 元(含税)现金红 利。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配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48,300,153 股增加至 762,110,260 股,信息披露人杨 华持股数量由 80,705,533 股增加至 137,199,406 股,持股比例仍为 18.00%。 4、2018 年 12 月 2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华减持盛路通信 1.75%的股份 2018 年 12 月 28 日,盛路通信股东杨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3,370,600 股,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人持股比例下降 1.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股权比例 持股数(股) 股权比例 杨华 137,199,406 18.00% 123,828,806 16.25% 5、盛路通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9年1月2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公司股本总额增加,截至2019年2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华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下降0.87%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8]28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 年7月17日公开发行了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 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361号”文同意,公司10亿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8月1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债券代码“12804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9 年 1月2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截至2019年2月12日,公司总股本由762,110,260股增至805,279,129股,信息 披露人杨华持股比例下降0.8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股权比例 持股数(股) 股权比例 杨华 123,828,806 16.25% 123,828,806 15.3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华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 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后拥有的权益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后(2019 年 2 月 1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23,828,80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5.38%。其中,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 30,957,2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3.85%,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92,871,60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1.5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杨华先生仍为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共计 60,049,900股,除此之外无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盛路 通信股份情况如下: 2018 年 12 月 28 日,盛路通信股东杨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3,370,600 股,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人持股比例下降 1.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股权比例 持股数(股) 股权比例 杨华 137,199,406 18.00% 123,828,806 16.2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华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 广东省佛山市 称 公司 地 股票简称 盛路通信 股票代码 002446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 杨华 务人名称 人注册地 南街道教育西路 4 号 拥有权益的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股份数量变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务人是否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公司实际控制 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 益 变 动 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股份减持及重大资产重组、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下降)(请 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 有 权 益 的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76,253,852股 占 上 市 公 司 持股比例:20.38%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 后 , 信 息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披 露 义 务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变动比例:5.00% 拥 有 权 益 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后持股数量:123,828,806 股 份 数 量 及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15.38%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是 □ 否 √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决定在未来12个月内是否 月 内 继 续 增 继续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持 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是 □ 否 √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是 □ 否 √ 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批准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