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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路通信: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19-04-13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9-019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
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86 号)核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公开发行了 1,000 万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 万元。
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13,300,000.00 元(含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
民币 986,700,0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C10434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投入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              计划投入金额      实际到账金额
        盛路通信智能通信天线研发与生产中心建
 1                                                   39,000.00        38,500.00
        设项目
 2      合正电子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47,000.00        46,170.00
 3      合正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00.00         6,000.00
        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
 4                                                    8,000.00         8,000.00
        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合    计                        100,000.00         98,670.00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概述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
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变更。具体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恒电微波
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址变更为“南京市栖
霞区马群科技园金马路 10 号”。原投资项目“合正电子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中的 22,000 万元变更用于“盛恒达军民融合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该项目由
南京盛恒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盛恒达”南京恒电持有其 100%
股权,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实施。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根
据《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说明
       (一)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
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马群大道 3 号”变更
为“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金马路 10 号”。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
建设地位于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马群大道 3 号,项目实施场所系租赁马群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房产,用地面积为 2000 平方米。因项目规划安排,原场地规模
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现申请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
金马路 10 号场地。针对该地块,南京恒电已取得与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
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南京恒电将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
内缴纳剩余土地成交款,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该场地条件优越,且与子公司南
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恒电”)现办公场地马群科技园金马路 9
号毗邻,更有利于整合公司现有资源、集中管理、降低成本,保证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结合上述情况,经充分论证分析后,公司拟将该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南京
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金马路 10 号。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变更项
目实施地点外,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与公司披露的相关内
容一致,不会对上述项目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和发展规划,能够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正电子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拟在广东省佛山市
三水区南丰大道民营科技园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 58,430.70 万元,其中:
建设投资 50,889.4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7,541.30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
项目建成之后将生产 DA 产品、结构类产品及其它产品等三大类产品。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 0.00 元,募集资金余额 46,763.05 万元(含
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随着公司自主建造的合正电子东莞生产制造基地的完工,自动化程度更高的
新生产线逐步投入使用从而提高了合正电子的产能及生产效率,进一步延伸和拓
展车辆智能产品,以满足不同客户需求。产能的增加与生产设备升级能进一步满
足合正电子业务发展的需求,从而导致其缺乏募投项目实施的急迫性。结合当下
市场环境,考虑自身场地规模、业务产品组合的实际情况,公司计划将部分“合
正电子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盛恒达军民融合通信产业
园一期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军工领域的业务布局,扩大产能,提升
科研创新能力与人才交流水平,为上市公司军工板块业务带来更多优质客户和订
单,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推动上市公司更好
更快的发展,从而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四、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 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新募投项目名称:盛恒达军民融合产业园一期
    2、项目实施主体:南京盛恒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金马路 10 号
    4、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建设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恒电已在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
内取得 36,232.34 平方米土地,计划建成一个集研发设计、智能制造、自动检测
为一体的军民融合通信产业园,旨在推进军民两用关键技术的开发,做大做强军
民结合优势产品;不断提升产品研制生产效率和质量,实现多层次、全方位的制
造和测试。
    6、项目建设期:24 个月。
    7、项目投资计划
    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33,000 万元,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万元)
      1        建设投资                                   31,000
     1.1         土地购置费                               11,975
     1.2         建筑工程费                               13,560
     1.3         设备购置费                               2,465
     1.4         基本预备费                               3,000
      2        铺底流动资金                               2,000
               项目总投资                                 33,000
    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22,000 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8、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全面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14,860 万元,年均净利润 3,456
万元,净利润率为 23.26%,投资回收期 6.98 年(含建设期、税后)。
    9、本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栖霞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
证》,备案证号:栖发改备[2019]29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正在办理中。
    (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项目面临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项目背景
    (1)项目建设顺应国家战略发展需要
    近几年,随着国防和军改深入推进,国家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
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将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针对科
技创新、智能制造和军民融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包括《中国制造
2025》、《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国防科技工业军民
融合深度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不断加大科技投入,为微波通信行业带来了
良好的发展机遇。本项目的实施旨在把承载军民融合作为重要方向,搭建先进制
造技术平台,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更迭,顺应国家战略发展需要。
    (2)项目建设符合军工装备发展趋势
    现代通信及各种信息电子装备,尤其是机载、舰载、星载和车载等雷达和通
讯系统,正在向小型化、轻量化、高工作频率、多功能、高可靠性和低成本等方
向发展,而微组装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的基础,因此现今高端电子信息产品对
微组装技术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本项目利用南京恒电在技术领域的优势,借助
国家政策支持,组建微组装自动化生产线,着力探索和攻克微波多芯片混合集成
模组封装和自动化测试技术中软件与硬件通讯、连接器焊接、模组密封等关键技
术,大力引进高端微组装自动化设备,强化工艺技术开发,打造高端装备研制、
开发、设计、制造产业链,实现产品小型化、轻量化、高可靠性等要求,带动整
个行业的科技进步,符合军工装备发展趋势。
    (3)项目建设有助于公司实现业务拓展
    公司的涉军业务主要集中在微波组件的设计、研发与生产上,为了减小上下
游业务链的制约与影响,提升核心竞争力,近几年,公司立足通信、军工领域,
围绕 5G 通信、军工电子产业发展方向,着力开展分机、子系统、自主芯片、相
控阵天线等的研制,积极扩大业务布局,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实行多元化和规模
化发展。本项目通过搭建科创平台,加速推动 5G 技术研究和军工技术升级,推
动集成电路系列化产品的开发,有助于形成产业集聚及规模效应,能够为公司规
模化经营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条件,为公司后续技术研发、业务拓展、扩大产能
等提供保障,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1)宏观政策支持,项目市场前景乐观
    本项目以军民融合为方向,以“高端引领、军民统筹、优化集聚”为原则,
通过科技研发、高端制造、人才与项目引进,促进军民技术的双向转移与升级,
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分别对“军民融合”做了充分阐述,从国家战略角度拓展军
民融合的深度和广度,稳定的政治和法制环境为实现本项目实施和长期稳定发展
提供了外部保证。从行业环境来看,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持续加强,军费投入稳
定增加,高端武器装备建设投入将不断增加,军工行业未来发展空间巨大。同时,
国家明确要积极推进 5G 发展,到 2020 年启动 5G 商用,伴随着这一发展态势,
项目市场前景乐观。
    (2)行业地位稳固,客户资源优质,项目落地有保障
    南京恒电在微波混合集成电路领域经验丰富,在微波多芯片集成放大技术、
微波混合电路微组装技术、微波电路互连转换技术、微波电路标准化微封装和激
光焊接封装技术、微波测试等技术研究上取得了显著成果,具备雄厚的科研创新
实力。同时,通过多年的研发设计和生产经营积累,南京恒电较好的整合了军工
产品、人员和市场,并与中国电子集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及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等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持续发展奠定了
坚实的基础。此外,盛路通信是国内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民用通信天线设备
制造商之一,在通信领域掌握了通信天线、射频器件设计和制造的关键技术,其
服务于中国移动、华为技术、中兴通讯等国际知名客户,为本项目的芯片、测试
软件等研发上提供了技术保障和客户资源。
    (3)项目支持度高,地理条件优越,项目实施可行性强
    本项目已被纳入栖霞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当地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在
项目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方面能够给予指导和协调,提高各项手续的办理效率,
保障项目实施进度。同时,项目用地所在园区环境优越,交通便利、水电及通讯
等基础设施完备,周边生活配套功能完善,并临近仙林大学城,人才资源丰富,
且与南京恒电现办公场地马群科技园金马路 9 号毗邻,有利于加强项目的整体规
划。通过借助马群科技园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人才资源优势以及区域政府部门
的支持,本项目的建成将会使资金、资源等在更大范围内得到优化配置。
    3、项目实施风险及应对措施
    (1)政策和市场风险及应对措施
    尽管公司已经就该项目的可行性及后续经营状况进行了审慎测算。但是由于
宏观经济运行及产业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项目实施后仍然存在收益低于预期的
风险。因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出台的民营军工行业及通信行业的产业规划和
政策,关注集成电路领域发展动向,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工作,针对研发、制造、
销售等环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使公司更快实现预期盈利目标,防范风险。
    (2)管理风险及应对措施
    项目的实施有一定的周期,涉及的环节也比较多,公司内部管理和人才队伍
可能因不适应持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而会影响项目的进展或收益。因此,公司将
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引入具有丰富运营管理经验的专
业人才,倡导组织创新、管理创新,提升团队整体组织和经营管理水平,以适应
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
    (3)建设程序风险及应对措施
    募投项目的建设投资大、周期长、环节多、耗时长,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性,
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因此,公司将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密切沟通,积极咨询,
关注政策及相关法规,统筹做好项目整体规划,保障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事项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关于部分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是结合公
司发展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
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
途,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方向,仍为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的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维护公
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
途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
议。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只是调整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项目的
其它内容,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履
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地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2、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事
项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一致,新项目的实施能够扩大公司主要产品生产能
力,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要产品市场地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本次变更
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现行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变更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等其他内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新增
风险及不确定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要求,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
部分变更,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以上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