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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路通信: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5-20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讨论的《关于出售深
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出售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及相关附件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在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方面,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
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交易旨在避免合正电子持
续亏损可能对上市公司及广东股东利益造成持续损害;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聚焦
主营业务,更好地抓住5G商用带来的业务机遇,做大做强通信设备及军工电子业务
板块,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董事会会议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马云辉        梁黔义         彭晓伟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