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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路通信: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04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0-035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于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以通讯和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华先生主持,会议经举
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以下 4 人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华、李益兵、朱正平、韩三平;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以下 3 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褚庆昕、傅恒山、周润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
选举分开进行)。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
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正)》、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补充
和完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 年 8 月)、《广东盛路通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公司章程 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0 年 8 月)、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公告。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
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华先生:1965 年 8 月出生,中国天线技术联合会成员,广东省电子协会
理事,美国 IEEE 学会会员。曾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并参
与《移动通信天线技术规范》GB9410-88,《室内无绳电话天线标准》等国家标
准的编写工作;2018 年晋升为无线通信与计算机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是
我国天线行业的著名专家和企业家。1989 年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磁场专
业,清华大学 EMBA。1989 年至 1995 年 3 月任佛山市三水西南通讯设备厂技
术员、工程师,1995 年 3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广东佛山市三水机电研究所所长,
1998 年 12 月至今在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担任董事长兼总经
理。杨华先生 2004 年荣获佛山市科技局授予的佛山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005 年
被广东省委评为广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目前其持有本公司
10.28%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益兵先生:1968 年 9 月出生,1990 年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
专业,1990 年 8 月至 1998 年 3 月在中电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所任职工程师。
1998 年 4 月至 2003 年 5 月在华为上海研究所任职射频研发工程师。2003 年 6
月至今在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目前其持有本公司 0.002% 股
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益兵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正平先生:1982 年 11 月出生,2006 年毕业于西华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2006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成都创新达微波电子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师、总经理助
理。目前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朱正平先生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韩三平先生,1964 年 12 月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原国营 632 厂工程
师、洛阳科荣达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深圳国人通信有限公司驻外机构副总经理、
总经理;深圳国人通信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经理、供应商管理部经理、逆向物流
部经理。2015 年 7 月入职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朗赛微
波通信有限公司。目前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韩三平先生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褚庆昕先生:1958 年 10 月出生, 1982 年 1 月、1986 年 11 月和 1994 年 3
月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获工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1982 年 1 月至 2004 年 1 月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担任讲师、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4 年 2 月起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其未持有本公
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褚庆昕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傅恒山先生:1967 年 7 月出生,1985 年 9 月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哲学和法
学专业。1989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在深圳宝安职业技术学校担任讲师,2000
年 4 月至今在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目前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
执行人目录查询,傅恒山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润书先生,1963 年 12 月生,1996 年 7 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1997
年 9 月至 2002 年 7 月在建设银行厦门分行担任会计师,2002 年 8 月至 2006 年 1
月在惠州学院担任副教授、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学院审计处副处长,2006 年
至今在东莞理工学院担任教授、硕士生导师、珠三角村镇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校学术委员。目前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
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周润书先生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