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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路通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1-02-04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05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何永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
披露了 《关 于持 股 5%以 上股 东减 持计划 的预 披露 公告 》, 持有 本公司 股份
57,362,19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31%)的公司股东何永星先生,计划在上述
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 15,590,54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72%。其中,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何永星先生《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获悉其预披露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就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何永星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出具日,何永星先生
尚未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实施减持,已减持股份数量为 0 股,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为 57,362,19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3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何永星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2、何永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何永星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