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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2-09-14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2-03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摩恩电气”)于2012年9月14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88号文件核准,摩恩电气以每股
10.00元向社会公开发行3,660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6,000,00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7,127,902.42 元,募集资金净额338,872,097.58元。以上募集资
金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12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0)
综字第010044号《验资报告》确认。
    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
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摩恩电气将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路演推介
费等共计6,887,789.02元,调整记入2010年度管理费用,不作为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
总额中扣除,公司已于2011年3月28日将上述款项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调整后实际募
集资净额为345,759,886.60元。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及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 2012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及 2012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的募集
资金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 1 亿元的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并已经于 2012 年 9 月 10 日按承诺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
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2 年9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
据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6个月将会有部分募
集资金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净额345,759,886.60元的28.9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通过此次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在这6个月内节约300
万元左右(按银行平均6.0%的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同时承诺:公司将上
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未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
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四、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本次拟继续使
用1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尚需
提请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强永昌先生、潘志强先生对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进行核查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
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归还前
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能有效地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司盈利能力,符合股
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2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归还前
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
益。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
而做出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和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
会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
议公告》)。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吴雪明、张睿经核查后,
发表了如下意见:“摩恩电气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既
可以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又可以降低财务费用,
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同时未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摩恩电气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摩恩电气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网址为:
www.cninfo.com.cn)。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