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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2-10-28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上
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提交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人民币2,5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独
立意见

    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同意将上述关联担保议案提交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战略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问题,
公司不用支付任何担保费用。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我们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二、对公司 2012 年前三季度衍生品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2 年 1-9 月公司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 价 值变动损益 344,969.30 元,投资收 益
-164,456.80 元。衍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根据 2012 年 9 月 30 日期货交易所市场报价确定。
我们在认真审计前三季度衍生品投资情况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12 年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
能,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规避铜材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生
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并就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
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及审批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
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3、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遵循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树民                强永昌                  潘志强




                                                             201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