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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2-11-01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2-041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公司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
历年来的承诺事项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没有超期限未履行的承诺。现将目前尚未
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及其他七名股东问泽鑫、王清、王永
伟、陈银、戴仁敏、问泽兵和包立超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0 年 7 月 20 日—2013 年 7 月 20 日。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上述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2、问泽鸿、问泽鑫、王清、王永伟、陈银、戴仁敏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
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
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具体视上述承诺人在公司任职情况所定。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上述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二、关于现金分红的承诺
    公司承诺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
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公司在有关法规允许情况下根据盈利状况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
分之三十。
    承诺期限:2010 年—2013 年。
    履行情况:正在严格履行。
    三、关于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调增的承诺
    公司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每年平均薪酬调增幅度不得高于公司当年年度净利润增长率。
    承诺期限:2010 年-2013 年。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公司严格履行了承诺。
    四、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及其兄长问泽鑫承诺 :
    1、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中,没有经营与股份公司现有主要产品、业务
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或业务。
    2、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股份公
司现有主要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若股份公司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
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股份公司新
的业务领域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股份
公司主要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4、本人承诺不以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
    5、如违反以上承诺给股份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本人愿予以足额赔偿。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上述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