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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3-08-23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3-030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电气”或“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定,鉴于公司目前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拟将
剩余超募资金共计6,887,789.02元(占募资资金总额的1.88%)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情况
    1、超募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88号文件核准,摩恩电气以每股
10.00元向社会公开发行3,660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6,000,00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7,127,902.42 元,募集资金净额338,872,097.58元。以上募集资
金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12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0)
综字第010044号《验资报告》确认。
    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
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摩恩电气将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路演推介
费等共计6,887,789.02元,调整记入2010年度管理费用,不作为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
总额中扣除,公司已于2011年3月28日将上述款项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调整后实际募
集资净额为345,759,886.60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超募资金为48,429,886.60元。
    2、已投入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经 2010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将其
中 41,542,097.58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已使用完毕)


    二、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促进公司持续
健康的发展,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6,887,789.02 元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
    本次拟使用的超募资金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4.22%,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及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


    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1、日常流动资金需求
    公司今年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及渠道建设,为满足公司业务增长的需要,需补充
相应的流动资金来确保公司及销售的持续正常运行,改善流动资金状况。
    2、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按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6.00%(年)计算,超募资金的投入可为
公司节约人民币41余万元的财务费用,在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的同时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综合上述原因,本次利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增强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违规使用超募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说明及相关承诺
    1、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
上述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2、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公司承
诺不会变相改变超募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2013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6,887,789.02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2013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6,887,789.02元的超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后,出具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使6,887,789.0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6,887,789.02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节省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
投资者利益。同时,本次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4、保荐机构意见
    摩恩电气将剩余超募资金6,887,789.02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既可以满足公司
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又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
效率,同时未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摩恩电气本次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
使用》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本保荐机
构同意摩恩电气本次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