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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14-03-26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4-01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性,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
低资金成本,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具
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
    2、发行期限:3 年
    3、承销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分行
    4、发行利率:根据发行当期市场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共同商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担保情况:担保人为上海市再担保有限公司
    7、担保方式:由上海浦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发行票据向上海市再担保
有限公司提供再担保,本公司用资产抵押或问泽鸿股权质押方式向上海浦东再担保
    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8、担保费用:由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全额补贴。
    9、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二、决策程序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三、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理
本次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董事会在取得有权机构的批准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效期内,根据市场、
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办理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
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与中期票据申报
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授权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员在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过程中,签署必
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
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等
有关事项手续;
   4、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
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要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企业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
   币 1.5 亿元,发行期限为 3 年,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
补充公司运营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通过发行中期票据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本,
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