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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03-26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4-011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二)    下午 14:00


       2.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龙东大道 5901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股权登记日:2014 年 4 月 10 日


       5.   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现场投票。


       6.   会议出席对象:


            (1)   凡 2014 年 4 月 10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
                  书式样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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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
      2、《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4、《关于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聘任 201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于公司 201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 2014 年 3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登
      载。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
                  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
                  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
                  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
                  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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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登记时间:2014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五)、2014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一)
            9:00-12:00、13:00-16:00。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 5901 号
            邮编:201201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    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徐萍
            联系电话:021-58974262 转 2210
            传真号码:021-58979608


      特此通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3 月 25 日



附: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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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4
附件二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摩恩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
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                                                                         表 决 意 见
                               议 案 名 称
号                                                                     赞成    反对    弃权
1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4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4 年财务预算报告》
5     《201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     关于聘任 2014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
           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
           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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