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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2014-06-07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4-031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性,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于2014年6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

案》。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利

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适当的委托理财投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

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收益。

   2、投资原则

   (1)全部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且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2)理财产品必须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3)理财产品主要选择风险较小、现金管理工具类的理财产品;

   (4)公司资金部和财务部配备专人进行跟踪和操作,并定期汇报。

   3、投资产品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

理财产品。公司不会将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

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品种不包括《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

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含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

品投资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或作其他用途。

   4、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各自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

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单一产品最长

投资期不超过十二个月。

   6、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三、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在本次董事会批准的期限和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

责相关的具体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

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

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

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

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

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

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

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产品到期日前无

法取得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应对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

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部、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

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

种调研,严控风险,规范运作。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

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充分评估投资风险

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审

计部门核实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三分之二以上

独立董事同意,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证券投资资金的专项审计。

   (4)监事会可以对委托理财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针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第一、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

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第二、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

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

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三、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

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
金安全。
   2、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
展,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进一步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广大中下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仅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
年)的理财产品;不投资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
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4、同意公司董事会做出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的决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