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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的公告2014-06-28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4-046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电气”或“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通知,问泽鸿先生分别于 2014 年 6 月 25 日和 2014 年 6 月 2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摩恩电气股份 1,8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43,920 万股)的 4.10%。自公司上市至本次减持前,问泽鸿先生已累计减持公

司股票 3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截至 2014 年 6 月 26 日,问泽鸿先生

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1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9%,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      (万股)      (%)

  问泽鸿      大宗交易     2014-6-25      6.78         900         2.05%

  问泽鸿      大宗交易     2014-6-26      6.78         900         2.05%

                        合计                           1,800       4.1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占总股本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份数(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8,860         65.72%     27,060     61.62%

           其中:无限售条
                                6,990         15.92%     5,190      11.82%
问泽鸿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870         49.80%     21,870     49.80%
           (高管锁定股)

    本次减持后,问泽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0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61.6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即自 2010 年 7 月 20 日至 2013 年 7

月 20 日),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

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

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

之五十。

    本次减持不违反其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

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

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公司将督促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四、备查文件

    股东问泽鸿先生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