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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06-28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我们作
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
料,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我们对控股股东问泽鸿先生及其兄长问泽鑫先生为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问泽鸿先生及其配偶朱志英女士为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金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同意将上述关联担保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
在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战略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
问题,公司不用支付任何担保费用。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表决程
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二、《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议案》。

    公司向控股股东问泽鸿先生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属于关联交易,我们对该事项
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项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
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此项关联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
独立董事:
             袁树民       强永昌      潘志强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