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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2014-08-09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4-055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问泽鸿先生、公司董事长问泽鑫先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租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申请总规模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
亿贰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担保。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及上述关联人拟为摩恩租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申
请金额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亿元)的综合授信及其利息、费用偿
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
    2、公司及上述关联人拟为摩恩租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申请
金额为 2,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的综合授信及其利息、费用偿
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于 2014 年 8 月 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作为关联董事的问泽鑫先生和朱志英女士(问泽鸿之配偶)已在董事
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潘志强先生、孙勇先生和王德宝先生对上述事项予以
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按照《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1 月 13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 1389 号 301-302 室
    法定代表人:问泽鸿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自有设备租赁,投资咨询服务(除经纪),通用机械、
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
统安全专用产品)、通信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的销售。
    股权比例:本公司持有 99%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1、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289,640,593.48 元,净资产
        216,599,501.33 元,营业收入 20,436,110.13 元,净利润 15,467,342.14 元。
   2、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326,863,840.04 元,净资
        产 222,511,328.19 元,营业收入 12,769,259.34 元,净利润 5,911,826.8 元。


    三、担保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拟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保
理业务专用)》,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保证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问泽鸿先生、问泽鑫先生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主合同债务人: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具体以银行审批金额为准)
   保证期间:一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拟签订《授信协议》,合同主要
条款如下:
    保证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问泽鸿先生、问泽鑫先生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
    主合同债务人: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具体以银行审批金额为准)
    保证期间:一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告前,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目前公司
无逾期担保。除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另外第
三方提供任何对外担保。


    五、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摩恩租赁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摩恩租赁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经营流
动资金需要,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摩恩租赁提供担保,同时也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
且被担保人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是切实
可行的。
    2、独立董事意见
    本项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该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提
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该关联交
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3、监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
次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上述关联人为此项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