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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4-12-06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4-091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摩恩
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租赁”)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申请人民币 4,2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贰佰万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为摩恩租赁向南京银行申请金额为 4,2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肆
仟贰佰万元)的综合授信及其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潘志强先生、孙勇先生和王德宝先生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
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按照《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
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1 月 13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 1389 号 301-302 室
    法定代表人:问泽鸿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自有设备租赁,投资咨询服务(除经纪),通用机械、
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
统安全专用产品)、通信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的销售,III、II 类医疗器械经
营(详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比例:本公司持有 99%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1、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289,640,593.48 元,净资产
       216,599,501.33 元,营业收入 20,436,110.13 元,净利润 15,467,342.14 元。
    2、 截止 201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360,977,646.94 元,净资产
       225,222,821.2 元,营业收入 18,067,212.53 元,净利润 8,623,319.87 元。
    三、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南京银行拟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保证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主合同债务人: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4,200 万元(具体以银行审批金额为准)
    保证期间:一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告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连同本次新
增担保额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至人民币 24,2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37.93%。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对外担
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五、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摩恩租赁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摩恩租赁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经营流
动资金需要,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摩恩租赁提供担保,同时也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
且被担保人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是切实
可行的。
    2、独立董事意见
    本项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该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提
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担保事项已获得董事会批准,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摩恩租赁向南京银行申请人民
币 4,2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