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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12-2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我
们作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
相关材料,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
议案》。

       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问
泽鑫先生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
授信提供一年期连带责任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在认真审
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战略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
担保问题,公司不用支付任何担保费用。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担保事项已获得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担保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故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 3,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我们对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15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一年期连带责任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在认真审核
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项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提
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担保事项已获得董事会批准,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摩恩租赁为公司向天津银
行申请人民币 2,15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

                                            潘志强    孙勇       王德宝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