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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的公告2015-06-09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5-040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电气”或“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通知,问

 泽鸿先生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2 日和 2015 年 6 月 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摩恩电气股份 8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3,920 万股)的 1.82%。

 自公司上市至本次减持前,问泽鸿先生已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2,100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79%;截至 2015 年 6 月 8 日,问泽鸿先生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90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60%,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     (万股)       (%)

   问泽鸿      大宗交易        2015-6-2     24.18        400          0.91%

   问泽鸿      大宗交易        2015-6-5     24.82        400          0.91%

                        合计                             800          1.8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份*

                                                                           占总股
                                        股份数     占总股本     减持股数
                                                                           本比例
                                       (万股) 比例(%)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27,060         61.61%    26,260    59.79%


问泽鸿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530     30.805%       12,730    28.98%


          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 13,530      30.805%       13,530    30.81%

       本次减持后,问泽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2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9.7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注释: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为截至本次减持前实际持股数量。 2014 年 4 月 25

 日至 2014 年 6 月 26 日减持 2,100 万股公告请参考 2014-041 号公告。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关于股份锁定的

 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即自 2010 年 7 月 20 日至 2013 年 7

 月 20 日),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

 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后):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2、2014 年 6 月 27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的公告》,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

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该承诺履行已满 6 个月,问泽鸿先生严格履行了

承诺;

    3、本次减持不违反其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

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公司将督促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承诺:自 2015 年 5 月 26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5 日为止,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

数的 10%。(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问泽鸿先生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