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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6-01-23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6-009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不超过人民币 2,7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租赁”)与民生银行签订
的《贸易融资主协议》(编号:贸融资字第 02212016260300 号)中所述的授信期内
对授信合同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债权的最高本
金额为人民币 2,700 万元及其他应付款项(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上述范围中的其他应付款项,计入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的范围,但不计入被担保的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保证期间为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

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潘志强先生、孙勇先生和王德宝先生对上述事

项予以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二)条规定,该议案将提交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1 月 13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 1389 号 301-302 室

    法定代表人:问泽鸿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自有设备租赁,投资咨询服务(除经纪),通用机械、

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

统安全专用产品)、通信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的销售,III、II 类医疗器械经

营(详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比例:公司持有 99%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1、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339,719,853.45 元,负债总

       额 109,443,853.23 元,净资产 230,276,000.22 元,营业收入 32,860,461.70

       元,营业利润 15,882,317.08 元,净利润 13,626,305.21 元,资产负债率为

       32.22%。

    2、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467,968,696.93 元,净资产

       247,686,037.69 元,营业收入 35,558,047.02 元,净利润 17,410,037.47 元。
三、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民生银行拟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保证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主合同债务人: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2,700 万元(具体以银行审批金额为准)

    保证期间: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5,200 万元,

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

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40,200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60.56%。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为其下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

保事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除为上市公司担保外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全资、

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五、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因控股子公司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项目增加,需加大融资

需求。公司认为其经营情况稳定,项目资产优良,风险可控,同意为其向民生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的《贸易融资主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此担保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能够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帮助其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担保对象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额度控

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已获

得董事会批准并按规定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摩恩融

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