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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16-09-24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潘志强、王德宝意见:

    本次公司提名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核,问储韬先生的教育
背景、专业能力以及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
会秘书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鉴于
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问储韬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独立董事孙勇意见:
    对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该事项持保留意见,对该议案投弃权票。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潘志强
                                                                     孙勇
                                                                     王德宝


                                                              2016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