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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独立董事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7-03-16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 因本次收购标的资产上海韬嘉投资有限公司尚未开展业务,且实缴注册资本
为 3,000 元人民币,故本次公司收购股权定价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为 3,000 元人
民币,定价公允,交易公平合理。
    (2) 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行为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
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 本次股权收购节约成本,顺应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需要,从而达到提升公司
盈利能力的目的。
    (4) 本次股权收购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潘志强
                                                                   孙勇
                                                                   王德宝


                                                            2017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