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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4-12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7-034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召开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会【2016】22 号)文件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 科目,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
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2016 年 5 月 1 日 前发生的税
费不予调整,且比较数据不予调整。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为
2016 年 5 月 1 日。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
 “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
 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
 对 2016 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 73,639.40 元,调减管理费
 用本年金额 73,639.40   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公司 2016 年度
 及以前年度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遵循了真
实性、相关性和可比性原则,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公
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
定》(财会【2016】22 号)的文件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
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