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恩电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9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7-04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4 月 28 日下午,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6 人,
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人,独立董事王德宝先生因出差特委托独立董事潘志强先生
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
全部董事。董事长问泽鑫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6 人,占有表决权董事的 100%;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2017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7年4月29日的《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6 人,占有表决权董事的 100%;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公司拟以人民币1元价格收购上海摩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电
缆”)2%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摩恩电缆系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摩
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保理”)共同投资设立。其中,公司持有摩
恩电缆98%股权,摩恩保理持有摩恩电缆2%股权。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
定 信 息 披露 媒 体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报 》、《 中国 证 券 报》 和 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