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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6-24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和《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议案经过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
依照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
发展,且该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
他规范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
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因此,同意提名问泽鑫先生、张惟先生、张勰先生、张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袁树民先生、强永昌先生、彭贵刚先生为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潘志强
                                                                  孙勇
                                                                  王德宝
                                                           2017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