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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一)2017-12-30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7-150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

小板问询函[2017]第 720 号)。现就问询函所关注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 1、根据本所《中小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9 号——上市公司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回复: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没有发生重

大变化。




    问题 2、根据本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相关规

定,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函询,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

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其已披露的可能推出的上述计

划的进展情况及后续安排等,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回复:在收到问询函后,我公司联系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向其书面
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书面回复如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此前已承诺,自 2017 年 6 月 6 日起未来 12 个月内

在保持摩恩电气实际控制人地位不变,不对公司的股价造成冲击,保护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前提下,计划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0%的股份,目前该减

持计划尚未有具体的时间和安排。问泽鸿先生同时已承诺自 2017 年 11 月 3 日起的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摩恩电气股份。

    截止目前,除公告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消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

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已承诺在自 2017 年 2 月 20 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不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

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 3、根据本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相关规

定,详细说明近 6 个月以来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并自查是否存在违

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回复:经自查,近 6 个月以来,公司并未接待任何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

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存在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因此

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问题 4、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

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回复:经自查,近期公司董事长问泽鑫先生、副总经理叶振先生分别买卖过公司

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上海摩恩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130),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问泽鑫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8,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83%)。截

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董事长问泽鑫先生减持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17 年 11 月 22 日      2,000,000      0.46%

                集中竞价    2017 年 12 月 12 日      740,000        0.17%
      问泽鑫
                大宗交易    2017 年 12 月 25 日      1,652,000      0.38%

                  合计             ——              4,392,000      1.00%

    问泽鑫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符合

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2)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1)。公司副总经理叶振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自 2017 年 10 月 24 日起十二个月内,根据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公司股份。截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副总
经理叶振先生增持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01 日      122,100       0.028%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02 日      195,600       0.045%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03 日      160,000       0.036%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06 日      185,000       0.042%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10 日      127,200       0.029%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13 日       25,400       0.0058%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14 日      161,700       0.037%

      叶振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15 日      118,800       0.027%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20 日      348,800       0.079%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24 日      111,900       0.025%

               集中竞价      2017 年 12 月 06 日      416,700       0.095%

               集中竞价      2017 年 12 月 07 日       8,500        0.0019%

               集中竞价      2017 年 12 月 14 日      130,700       0.030%

               集中竞价      2017 年 12 月 15 日      185,700       0.042%

                   合计             ——              2,298,100     0.523%

    叶振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增持进展情况符合此

前披露的增持计划,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两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近期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以外,公司其余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涉嫌

内幕交易的情形。
    问题 5、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筹划股权转让事项后

至今减持公司股票的详细情况,说明减持的原因及合规性。

    回复:(1)经自查,在控股股东筹划股权转让事项后至今,公司董事长问泽鑫
先生根据其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了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减持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17 年 11 月 22 日      2,000,000      0.46%

               集中竞价   2017 年 12 月 12 日      740,000        0.17%
     问泽鑫
               大宗交易   2017 年 12 月 25 日      1,652,000      0.38%

                 合计            ——              4,392,000      1.00%

    (2)公司董事长问泽鑫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 8,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8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130)。本次问泽鑫

先生减持所持部分股份是考虑到个人资金需求,用于解除其质押的部分股份以及进行

个人投资。

    问泽鑫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符合

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问泽鑫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除问泽鑫董事长在控股股东筹划股权转让事项后减持过公司股票以外,公司其余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