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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04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8-026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
年4月3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6日以电话结合邮件方式发
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学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摩
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监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占有表决权监事的 100%;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从切实保护
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
状况,出席或列席了 2017 年度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并对公司重大事
项及各种方案、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占有表决权监事的 100%;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占有表决权监事的 100%;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经审计,2017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6,746.85 万元,利润总额 8,643.21 万元,
净利润 5,938.84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922.62 万元,基本每
股收益 0.13 元。
    公司在总结 2017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18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
发展的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本着求实客观的原则编制 2018 年度财务预算:
    公司 2018 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69,822.00 万元,利润总额 13,574.00 万元,净
利润 10,185.00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172.00 万元,基本每
股收益 0.23 元。
    特别提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 2018 年度盈利预测,能否
实现取决于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制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
别关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占有表决权监事的 100%;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59,226,168.05 元,2017 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2,442,603.74 元;
母公司 2017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39,801,658.66 元。
    因公司临港电缆基地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预计 2018 年度对应资金需求较大。
为了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2017 年度公司不进
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的利润将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
持业务的经营发展及投资需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制定
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占有表决权监事的 100%;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全体监事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在日常
经营和企业管理中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应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占有表决权监事的 100%;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全体监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7年度专项审计
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
与义务。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同意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8年度审计
业务,聘期一年。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占有表决权监事的 100%;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
定,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且担保期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
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以控制的范围,该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
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额
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占有表决权监事的 100%;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全体监事认为:该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战略发展,能够解决公司及子
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无需支付任何担保费用。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向控股股东申请 5 亿元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占有表决权监事的 100%;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全体监事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可以提高公司融资效
率及降低财务费用。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向控股股东申请 5 亿元借款额度的
关联交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占有表决权监事的 100%;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以及《关于修订印
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
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
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
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占有表决权监事的 100%;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文件的精神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为了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
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
况、资金成本、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