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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2018-04-19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8-04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安投资有
限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摩恩电气,股票代码:
002451)自 2018 年 2 月 5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
告 》 ( 公 告 编 号 : 2018-007 ) 、 2018 年 2 月 10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以及 2018 年 2 月 2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事
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2 月 26 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4 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继续停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由于公司在 2018 年 3 月 4 日前无法披露重大
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并于 2018 年 3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后续,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10 日、2018 年 3 月 17 日、2018 年 3 月 24 日、
2018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2018-020、2018-023、2018-024)。
    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工作,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
交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35),并于 2018 年 4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
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9)。
    公司原计划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
告书,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公司
及有关各方仍需就相关事项深入协商、论证后达成交易方案,经审慎评估,公司预
计相关工作难以在首次停牌后 3 个月内完成。为确保本次交易披露的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以及本次交易事项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证券价
格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规定,公司
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
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继续停牌事项,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5 月 7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
停牌之日(2018 年 2 月 5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开开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开开电缆”)的两位自然人股东余纪炎、王荷花,共合计持有开开电缆 100%股
份,其中股东余纪炎持有开开电缆 50%股份;股东王荷花持有开开电缆 50%股份,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方式初步确定为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3、交易的主要背景和目的
    开开电缆是国内专业化电线电缆企业,其所生产的产品在电力、石油、化工、
矿产、建筑等行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是国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常规及特种电线电缆
生产基地之一。
    为稳定公司主营业务、提升电缆产品竞争力,开拓市场渠道,进一步拓展产能
基础,公司积极寻求外部并购机会。公司收购开开电缆,将在技术、成本、产品种
类、销售渠道、市场规模方面形成优势互补与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优化产能,节
约生产成本,扩大市场份额,增强行业竞争力。
    4、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已与交易对方余纪炎、王荷花签订了关于本次交易的意向性协议。公司签
订的意向性协议仅为框架协议,本次重组的具体交易方案以双方签署的正式交易文
件为准。
    5、与交易对方签订意向性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标的:开开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交易对手方:余纪炎、王荷花
    交易方式:拟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的股权
    交易价格:公司向开开电缆股东支付的对价由开开电缆股东按照其各自持有开
开电缆的股权比例分配。标的资产整体估值以 2017 年税后净利润为基准。收购对
价暂定为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350,000,000.00)。最终估值及交易对价以有
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以及评估师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各方
另行签署正式收购合同进行确定。
    交易后约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开开电缆的核心团队原则上继续留任,负责公
司日常运营管理等相关事务。以及从开开电缆离职后二年内,不得在与开开电缆经
营同样或者类似业务的公司任职。
    业绩承诺及补偿:开开电缆股东向公司做出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
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如业绩承诺期内交易标的经审计后的累计净利
润低于业绩承诺目标,开开电缆股东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具体业绩承诺及业绩
补偿条款由相关正式协议约定。
    6、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企业名称:开开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0717642238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余纪炎
    注册资本:10031.8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 年 01 月 06 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长浦路 388 号
    经营范围:电缆、电线、塑料制品制造;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电力技术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及销售;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发、制造、
销售、租赁;软件、电子产品销售;线缆管封堵器、电缆管封堵装置、箱柜用封堵
装置、柱管封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服务;剥线机的研发、制造、销售、
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资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纪炎
    7、标的资产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开开电缆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的生产与销售,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
类指引》,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近年来,随着电网改造、特高压等大型工程相继投入升级、建设,电线电缆行
业整体迅速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配套产业之一。电线电缆在
电力、造船、建筑、煤炭、石油、冶金、化工、机械制造、铁路、军工等诸多领域
有着广泛的应用,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智能电网、产业转型的深入推进,电线
电缆的应用范围和领域越来越深入,市场前景广阔。
    8、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
    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原拟聘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经公司
决定及各方友好协商,公司不再聘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资产重组的独
立财务顾问。为保证本次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现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作为本次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推进相关工作。公司已与各相关方充分沟
通独立财务顾问变更后的材料准备、人员安排等事项,变更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资
产重组工作进程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相关各方将按照计划推进重组各项工
作。公司已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聘请上海嘉坦律
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公司与各有关
中介机构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全力推进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阶段,相关工作尚未完成。
       9、尚需履行的程序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
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及相关各方仍就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方案进行商讨、论证和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各方尚未就标的资
产签署正式协议,本次重组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停牌期间工作进展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
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与主要交易对方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与相关
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和论证,公司及相关方对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各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协调各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正在按照《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有序地推进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
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三、申请继续停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公司原计划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
告书,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具体方
案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工作难以在首次停牌后 3 个月内完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
复牌业务》的规定,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四、后续工作安排及承诺情况
       公司将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
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继续停牌事项,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5 月 7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
停牌之日(2018 年 2 月 5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若继续停牌事项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开市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
恢复交易。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
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交易方式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尚未最终确
定,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