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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6-20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议案经过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
层的说明后,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方案》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各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
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进行展期,延长期限自 2018 年 8 月 21 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19 年 8 月 20 日。
   二、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
意见
   本项担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融
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已获得董事会批准,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摩
恩保理为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袁树民    强永昌   彭贵刚
                                                         2018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