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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18-12-06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和《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张勰先生的学历、职称等履历资料,我们认为张勰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

经验、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张勰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条件。张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

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董事会

秘书的提名、董事会审议的程序均符合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张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董事会秘书任

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 袁树民      强永昌      彭贵刚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