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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9-024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9年4月2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8日以电
话结合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鲁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监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从切
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
务运行状况,出席或列席了 2018 年度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
事项及各种方案、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上 海 摩 恩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8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经审计,
    2018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8,501.31 万元,利润总额 1,848.10 万元,净利润
838.34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38.34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 0.02
元。
    公司在总结 2018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19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
发展的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本着求实客观的原则编制了 2019 年度财务预算:公司
2019 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65,290 万元,利润总额 4,026 万元,净利润 3,038 万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38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 0.07 元。
    特别提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 2019 年度盈利预测,能否
实现取决于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838.34 万元,2018 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4,082.60 万元;2018 年
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099.25 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近年来重视发放现金股利回报投资者,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
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2016 年至 2018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已超过
30%,符合有关法规、《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分红回报》的
规定。
    同时,考虑到公司目前正持续研发投入等方面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从保障公
司持续发展、稳健经营的角度,为了保障 2019 年公司流动资金的充裕性,2018 年
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未分配利润将主
要用于保持流动资金充裕性以保持公司持续、稳健的运营和发展。未来,公司将一
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分红回报》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
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制定
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全体监事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在日常
经营和企业管理中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 2018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全体监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
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
与义务。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同意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9年度审计
业务,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人;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 年
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