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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12-03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0-06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0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0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0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2020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
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
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1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2020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
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 2829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将 2020 年度向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额度调整为人民币 3
亿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他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1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关联股东需回
避表决。
       (3)提案 2 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
  码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2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关于将 2020年度向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额度调整为
 1.00                                                                     
          人民币 3 亿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0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三) 9:00-12:00、13:00-16:00;2020 年 12 月 17 日(星期
四) 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 2829 号二楼会议室
        邮编:201306
        4、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张勰
        电话号码:021-58979608
        传真号码:021-58979608
        电子邮箱:investor@mornelectric.com
        5、其他事项:


                                            3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
理。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
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可 以 通 过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特此通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03 日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场会议纪律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51。
       2、投票简称:摩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4、投票注意事项: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12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 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 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 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
         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将 2020 年度向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1.00                                                               
                   额度调整为人民币 3 亿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与持股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则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案
                   进行表决;
                   3..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6
附件 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场会议纪律


    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会议纪律如下:
    1. 除符合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
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2. 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组织,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票数量和持股人名
称。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时间原
则上不超过 5 分钟,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延长发言时间。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
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国家秘
密、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问题,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
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3.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
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若在会议召开
中存在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主持人或公司其
他相关人员有权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其退场。如
其不服从,工作人员可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制止。
    4. 与会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共同遵守并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任何人在会议现场录音、照相和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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