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29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经对相关资料文件充分了解且核实后,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以
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将持有控股子公司倍升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53.33%股权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
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
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质押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将
倍升互联 53.33%股权质押给农业银行苏州吴中支行申请并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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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西卜
丁建臣
李德峰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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