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08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取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秉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经审慎分析,对本次拟提交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签署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子公司股权转让交易事项的事前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中创尊汇集团有限公司以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公司所持南通市纳百园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镇
江润港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87.43%
股份,前述标的资产转让款合计人民币【29500】万元。
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股权交易的各
项工作。但因公司与中创集团存在交割后管理安排等争议,未来协议
的履行存在较大不确定因素,出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考
虑,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
本次终止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
2018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规划造成不利影
响。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提升资产质量和效率为目标,有序开展各项工
作,实现公司经营稳定发展。
本次终止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终止转让子公司股权是公司基于现实经
营情况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西卜
丁建臣
李德峰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