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软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编号:2019-026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为优化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
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控
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0.5 亿元进行风险投
资,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公司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风险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风险投资,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含)人民币 0.5 亿
元(不超过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三)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
信托产品、房地产投资等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但
不包括期货投资、外汇投资。
(四)投资期限:自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
用。
(五)资金来源: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资金为公司(含控股子公
司)合法闲置自有资金。
(六)需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授权事宜: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行
使本议案所涉及投资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及办理其他全部
相关事宜。
二、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进行风险投资操
作,公司已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风险投资行为,有
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
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
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
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
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
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
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
风险;
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0.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是在满足公司日常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
的,相关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进行适度的风险投资,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
五、相关说明及承诺
(一)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期间不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期间;不属于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
十二个月内(不含节余募集资金);不属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二)公司承诺进行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风险投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
(一)本次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0.5 亿元
(不超过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
险投资,是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情形下做出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
营运作产生影响,有利于丰富投资渠道,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符合公司的《风险投资管理制
度》,明确了投资决策流程、审批权限、处置流程、信息披露等;
(三)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0.5 亿元(不超过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风险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信
托产品、房地产投资等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但不
包括期货投资、外汇投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
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是在满足公司日常需求和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相关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
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进行适
度的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