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软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7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陈德棉)
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科技”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
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会情况
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参加次数
(1)2020 年度,自本人正式担任华软科技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共召开 4 次
董事会,本人均以现场或者通讯方式亲自参加。
(2)2020 年度,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参加了 2 次股东大会。
2、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0 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4 次董事会会议并表决相关议案,无委托
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会中认真听
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为:本人参与的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在充分沟
通后,本人对参加的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3、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 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 次股东大会。
二、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1、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细分行业特点及
公司实际情况,深入分析了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并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及支付现金收购资产并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讨论和审议,明确将以精细化工及供
应链管理为重点发展方向。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依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了相
应的职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3、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监督公司内审
情况,与外部审计进行沟通,并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及专业特长对审议事项发表
意见。
4、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了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职情况监督和考核,并对公司人力资源工作及考核激励制度给予建设性意
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
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
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1、2020 年 6 月 24 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以债转股
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19 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关于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 年 10 月 27 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 11 月 13 日,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转让全资
子公司股权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
行现场检查。本人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
注意宏观政策、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等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0 年,本人利用参与董事会和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积极了解可能影响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对外担保、资产处
置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不定时进行实地考察,及
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应尽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
3、学习与培训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及时掌握政策变化情况,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本人联系方式电子信箱:chendm@tongji.edu.cn
2021 年度本人将继续尽职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谨慎运用公司赋予的权利,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页无正文,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德棉)2020 年度述
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德棉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