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软科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7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
软科技”)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利
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现将 2020
年度的主要工作做如下报告:
一、2020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各次会议的通知、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决议真实、有效、完整。具体
情况如下:
1、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苏州苏
站路 1588 号世界贸易中心 B 座 21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苏州苏
站路 1588 号世界贸易中心 B 座 21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与苏州天马药业有限公司签署焚烧炉租赁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苏州苏
站路 1588 号世界贸易中心 B 座 21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7)《关于 2020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 2020 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议案》
(9)《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10)《关于终止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4、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苏州
苏站路 1588 号世界贸易中心 B 座 21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审议通过如下议
案: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2)《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
案的议案》
(3)《关于调整交易方案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
体方案(调整后)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
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华软控股、八大处科技免于发出要
约的议案》
(7)《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
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
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
议案》
(10)《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与华软控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认购合同>的议案》
(13)《关于审议并批准报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等文件的议案》
(14)《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5)《关于发现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
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6)《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
成<上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
案》
(17)《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8)《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19)《关于本次重组中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采取填补
回报措施的议案》
(20)《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1)《关于聘请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5、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苏州
苏站路 1588 号世界贸易中心 B 座 21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审议通过如下议
案:
(1)《2020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6、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苏州
苏站路 1588 号世界贸易中心 B 座 21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审议通过如下议
案:
(1)《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7、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苏州
苏站路 1588 号世界贸易中心 B 座 21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审议通过如下议
案:
(1)《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
案的议案》
(2)《关于本次交易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
体方案(调整后)的议案》
(4)《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二的议案》
(6)《关于审议并批准报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备考审阅报告的议
案》
(7)《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8)《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8、2020 年 9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苏州苏
站路 1588 号世界贸易中心 B 座 21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9、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苏州
苏站路 1588 号世界贸易中心 B 座 21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审议通过如下议
案: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2020 年度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依法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公司运营情况、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后
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进行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得到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履行职责时勤勉尽责,忠于职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0年,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包括其中的各
项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等,并与公司内审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沟通,
及时全面了解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
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
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及其
涉及的事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监督和
检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
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公
司制度的规定,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监事会审核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控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认为:公司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已
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基本得到了有效的落实和
执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六)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认为:公
司发生的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披露对外担保情况真实、准确、完
整;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违规对外担保
的情况。
(七)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核查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监督和
检查,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地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制度
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信息披露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
三、检查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
为: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
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依法
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列席董事会
会议、股东大会会议;主动、及时了解并监督公司实际运作情况、财
务状况、各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规性与合法性,进
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