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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软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2022-06-30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售倍升互联(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 53.3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舞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景明,
由于本次交易为交易对方以现金收购上市公司持有的倍升互联(北京)科技有限
公司 53.33%股权,不涉及发行股份。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更,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因此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
重组上市的说明》之盖章页)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