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软科技:关于《和解协议书》的履行进展公告2022-10-11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4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解协议书》的履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和解事项的概述
2021 年 7 月 30 日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华软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仲裁事项和解的议案》,公司与上海银嘉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简
称“银嘉金服”)、孔建国、张浩、金华永银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简称“金华永银”,原名“余江县永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金华银希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金华银希”,
原名“余江县银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付临门支付有限公
司(简称“付临门”)(合称“和解对方”)签署了《和解协议书》(简
称“和解协议”),就股权转让协议欠款纠纷达成和解。
根据《和解协议书》约定,各方确认和解对方尚欠公司股权转让
款本金 14952 万元,并同意按每天万分之四支付自应付之日起截止到
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和解对方承诺:(1)和解协议签署后一定时
间内向公司支付第一期款项 5000.36 万元(其中本金 4100 万元,利
息 900.36 万元);(2)在冻结的股权解封并 10%股权变更登记后,和
解对方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向公司支付第二期款项人民币
5004.48 万元(其中本金 3900 万元,利息 1104.48 万元),若实际支
付时间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则利息继续计算,若实际支付时间
早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则多支付的利息冲抵最后一期的利息; 3)
和解对方承诺将剩余本金以及利息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前全部付清,
公司因(2020)京仲案字第 3710 号仲裁案支出的律师费以及仲裁费由
和解对方承担并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前全部付清。和解对方逾期付
款的,应向公司承担逾期应付价款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任何一方
逾期履行的,在后履行一方的履行义务时间相应顺延。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仲裁事项
和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二、进展情况
(一)已履行事项
2021 年 9 月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做出的《关于撤销(2020)
京仲案字第 3710 号争议仲裁案的决定》(2021)京仲撤字第 1021 号,
(2020)京仲案字第 3710 号仲裁案已撤销。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 披 露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仲裁事项和解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1-058)。
2021 年 10 月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
书》(2020 沪 0104 财保 43 号之一),对银嘉金服、孔建国、张浩、
金华永银、金华银希以及张秀英相关财产的保全措施已解除。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持有的银嘉金服 10%股权转让至金华永银、金华
银希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不再持有银嘉金服股权。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和解协议书>的进展暨参股公司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2)。
(二)最新进展情况
2022 年 7 月初,公司收到银嘉金服、孔建国、张浩、金华永银、
金华银希、付临门的《申请函》。和解对方提出,由于受到疫情影响,
现金流暂时出现困难,目前正在积极筹款,向公司申请剩余未付款项
延期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计划在 2022 年 7、8、9 三个月内
分批支付拖欠的全部款项:7 月 31 日前支付 1500 万元;8 月 31 日前
支付 2000 万元;剩余本金及利息将在 9 月 30 日前支付完成。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7 月 2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和解协
议书>的履行进展公告暨收到和解对方<申请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3)。
截至目前,公司合计已收到《和解协议书》约定的第一期款项
5000.36 万元及部分第二期款项 4500 万元,合计 9500.36 万元。剩
余 6952 万元本金以及相关利息、律师费等尚未收到。
三、风险提示
和解对方未按《和解协议书》约定及其《申请函》计划归还剩余
约定款项,逾期未履行协议,公司将继续督促和解对方根据《和解协
议书》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偿,切实维护
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