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软科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2022-12-16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5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5 日 9:15 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苏州苏站路 1588 号世界贸易中心 B 座 21 层公司
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2 月 8 日(星期四)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翟辉
8、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和授权代表 4 人,
代表股份 359,764,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7324%。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358,811,6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 40.62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52,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7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中小股东和授权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952,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79%。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52,8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79%。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
了以下提案:
1、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359,753,100 99.9969% 11,300 0.0031% 0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941,500 98.8140% 11,300 1.1860% 0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359,753,100 99.9969% 11,300 0.0031% 0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941,500 98.8140% 11,300 1.1860% 0 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冯诚、余芸
3、结论性意见:华软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
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