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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软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8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王新安)


    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科技”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
职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2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诚信、
勤勉义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
沟通;会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本人参与的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因此,在充分沟通后,本人对参加的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的各
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1)2022 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8 次,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
自参加。
    (2)2022 年度,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参加了 5 次股东大会。
    二、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1、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就未来发展战略与
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
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并针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
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供参考性意见。
    2、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依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
履行了相应的职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3、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组织了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情况监督和考核,并对公司人力资源工作及考核激励制度给予建设性意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
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
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1、2022 年 7 月 26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
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2、2022 年 8 月 25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购买董监高
责任险、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9 月 30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 2021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4、2022 年 10 月 14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关于剩余未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作废失效的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 11 月 29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
行现场检查。本人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
注意宏观政策、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等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2 年,本人利用参与董事会和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积极了解可能影响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对外担保、资产处
置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不定时进行实地考察,及
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应尽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学习与培训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及时掌握政策变化情况,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本人联系方式电子信箱:974188164@qq.com




                                           独立董事:
                                                           王新安
                                                      2023 年 4 月 27 日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刘彦山)


    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科技”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
职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2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诚信、
勤勉义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
沟通;会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本人参与的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因此,在充分沟通后,本人对参加的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的各
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1)2022 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8 次,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
自参加。
    (2)2022 年度,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参加了 5 次股东大会。
    二、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1、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依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
了相应的职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2、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监督公司
内审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并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及专业特长对审议
事项发表意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
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
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1、2022 年 7 月 26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
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2、2022 年 8 月 25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购买董监高
责任险、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9 月 30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 2021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4、2022 年 10 月 14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关于剩余未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作废失效的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 11 月 29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
行现场检查。本人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
注意宏观政策、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等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2 年,本人利用参与董事会和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积极了解可能影响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对外担保、资产处
置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不定时进行实地考察,及
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应尽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学习与培训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及时掌握政策变化情况,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本人联系方式电子信箱:Liuyike158@163.com




                                           独立董事:
                                                           刘彦山
                                                      2023 年 4 月 27 日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李永军)


    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科技”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
职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2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诚信、
勤勉义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
沟通;会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本人参与的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因此,在充分沟通后,本人对参加的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的各
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1)2022 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8 次,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
自参加。
    (2)2022 年度,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参加了 3 次股东大会。
    二、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1、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就未来发展战略与
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
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并针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
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供参考性意见。
    2、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监督公司内审
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并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及专业特长对审议事项
发表意见。
    3、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了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职情况监督和考核,并对公司人力资源工作及考核激励制度给予建设性意
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
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
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1、2022 年 7 月 26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
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2、2022 年 8 月 25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购买董监高
责任险、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9 月 30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 2021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4、2022 年 10 月 14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关于剩余未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作废失效的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 11 月 29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
行现场检查。本人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
注意宏观政策、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等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2 年,本人利用参与董事会和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积极了解可能影响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对外担保、资产处
置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不定时进行实地考察,及
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应尽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学习与培训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及时掌握政策变化情况,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本人联系方式电子信箱:yjli@pku.edu.cn


                                           独立董事:
                                                           李永军
                                                      2023 年 4 月 27 日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赵西卜)


    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科技”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
职如下:
       一、参会情况
    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参加次数
    (1)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均以现场或
通讯方式亲自参加。
    (2)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参加了 3 次股东大
会。
    2、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5 次董事会会议并表决相关议案,无委托
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会中认真听
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为:本人参与的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在充分沟
通后,本人对参加的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3、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 年,本人任职期间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3 次股东大会。
       二、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1、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就未来发展战略与
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
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并针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
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供参考性意见。
    2、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监督公司
内审情况,与外部审计进行沟通,并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及专业特长对审议事项
发表意见。
    3、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组织了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情况监督和考核,并对公司人力资源工作及考核激励制度给予建设性意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
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
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1、2022 年 1 月 26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焚
烧炉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终止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对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5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2021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开展票据池业务、2022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公司对外担
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 2022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2021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3、2022 年 6 月 29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重
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完成后新增关联担保事项、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4、2022 年 7 月 8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董事会候选人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
行现场检查。本人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
注意宏观政策、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等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2 年,本人利用参与董事会和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积极了解可能影响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对外担保、资产处
置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不定时进行实地考察,及
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应尽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学习与培训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及时掌握政策变化情况,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本人联系方式电子信箱:zhaoxibo@rmbs.ruc.edu.cn




                                      独立董事:
                                                     赵西卜
                                               2023 年 4 月 27 日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丁建臣)


    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科技”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
职如下:
       一、参会情况
    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参加次数
    (1)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均以现场或
通讯方式亲自参加。
    (2)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参加了 4 次股东大
会。
    2、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5 次董事会会议并表决相关议案,无委托
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会中认真听
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为:本人参与的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在充分沟
通后,本人对参加的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3、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 年,本人任职期间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4 次股东大会。
       二、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依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
履行了相应的职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
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
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1、2022 年 1 月 26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焚
烧炉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终止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对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5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2021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开展票据池业务、2022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公司对外担
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 2022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2021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3、2022 年 6 月 29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重
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完成后新增关联担保事项、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4、2022 年 7 月 8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董事会候选人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
行现场检查。本人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
注意宏观政策、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等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2 年,本人利用参与董事会和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积极了解可能影响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对外担保、资产处
置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不定时进行实地考察,及
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应尽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学习与培训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及时掌握政策变化情况,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本人联系方式电子信箱:dingjianchen123@163.com




                                           独立董事:
                                                           丁建臣
                                                      2023 年 4 月 27 日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陈德棉)


    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科技”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
职如下:
       一、参会情况
    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参加次数
    (1)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均以现场或
通讯方式亲自参加。
    (2)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参加了 4 次股东大
会。
    2、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5 次董事会会议并表决相关议案,无委托
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会中认真听
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为:本人参与的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在充分沟
通后,本人对参加的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3、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 年,本人任职期间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4 次股东大会。
       二、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1、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就未来发展战略与
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
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并针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
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供参考性意见。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依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
了相应的职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3、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监督公司内审
情况,与外部审计进行沟通,并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及专业特长对审议事项发表
意见。
    4、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了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职情况监督和考核,并对公司人力资源工作及考核激励制度给予建设性意
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
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
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1、2022 年 1 月 26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焚
烧炉租赁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终止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对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6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2021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开展票据池业务、2022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公司对外担
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 2022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2021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6 月 29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重
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完成后新增关联担保事项、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4、2022 年 7 月 8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董事会候选人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
行现场检查。本人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
注意宏观政策、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等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2 年,本人利用参与董事会和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积极了解可能影响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对外担保、资产处
置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不定时进行实地考察,及
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应尽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学习与培训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及时掌握政策变化情况,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本人联系方式电子信箱:chendm@tongji.edu.cn




                                       独立董事:
                                                       陈德棉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