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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川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2-08-30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9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百川股份                        股票代码                    00245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慧敏                                      缪斌
 办公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 55 号            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 55 号
 电话                               0510-81629928                               0510-81629928
 电子信箱                           bcc@bcchem.com                              bcc@bcchem.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1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营业收入(元)                       2,060,223,072.20     2,000,074,161.31      2,000,074,161.31               3.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7,821,285.94       81,424,971.73       81,424,971.73               32.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80,282,901.87       78,872,110.46       78,872,110.46                1.79%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1,959,634.02        -13,251,046.97      -13,251,046.97             -820.3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6                 0.16            1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4                 0.14            28.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1%               5.47%                5.47%               -0.16%
                                                                                                     本报告期末比上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9,145,365,797.66     7,199,963,652.87      7,197,297,118.69              27.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116,677,466.97     1,909,154,054.34      1,906,487,520.16              11.02%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及关于资金集
中管理相关列报问题。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
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
之日起施行。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117,097                                                                        0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郑铁江     境内自然人      18.83%           111,690,000.00               83,767,500.00   质押          52,412,500.00
惠宁       境内自然人       3.73%            22,119,924.00                        0.00
郑江       境内自然人       2.61%            15,498,303.00               11,623,727.00
王亚娟     境内自然人       1.35%             8,000,000.00                        0.00
李建新     境内自然人       0.50%             2,963,700.00                        0.00
宋立       境内自然人       0.37%             2,191,800.00                        0.00
史久武     境内自然人       0.32%             1,898,500.00                        0.00
李蓉       境内自然人       0.27%             1,578,200.00                        0.00
舒明晖     境内自然人       0.20%             1,176,400.00                        0.00
徐永才     境内自然人       0.18%             1,056,800.00                        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郑铁江先生与王亚娟女士为夫妻关系,郑铁江先生与郑江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以外,公司未
致行动的说明            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也未知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不适用
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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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子公司三羟甲基丙烷相关项目试生产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发布了《关于子公司三羟甲基丙烷相关项目试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子
公司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一期 5 万吨三羟甲基丙烷、2000 吨环状三羟甲基丙烷缩甲醛项目”已完成工程主体建
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试生产方案及装置试生产条件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已具备试生产条件。项目产品主要包括 5
万吨三羟甲基丙烷和 2000 吨环状三羟甲基丙烷缩甲醛,以及 2200 吨双三羟甲基丙烷、35000 吨甲酸钠等副产品。上述
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
    上述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可以充分利用西部资源优势,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有利于增强产品的规模优
势和该产品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提前赎回“百川转债”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百川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同意行使“百川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百川转债”。
    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百川转债”停止交易及停止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根据赎回
安排,“百川转债”自 2022 年 3 月 2 日起停止交易及停止转股。2022 年 3 月 2 日为“百川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
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2 年 3 月 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百川转债”,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百川转
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百川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公司本次赎回“百川
转债”的面值总额为 4,408,500 元,占发行总额的 0.85%,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百川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
    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百川转债”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2022 年 3 月 2 日赎回完成
后,将无“百川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百川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 2022 年 3 月 10 日起,公司发行的“百
川转债”(债券代码:128093)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担保事项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
    为优化子公司海基新能源治理结构,进一步发展新能源业务,海基新能源通过增资扩股并引入新股东明阳智慧能源
集团股份公司、上海盛联文投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海基新能源的注册资本由 9.5 亿元增加至 12.15 亿元。公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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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7 月 12 日发布了《关于子公司海基新能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海基新能源已
经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为促使明阳智能、上海盛联增资海基新能源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对子公司海基新能源所负回购义务承担连带担保
责任。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符合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的规定。
       4、“年产 5000 吨石墨负极材料(1 万吨石墨化)项目”投产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年产 5000 吨石墨负极材料(1 万吨石墨化)项目”投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1),公司“年产 5000 吨石墨负极材料(1 万吨石墨化)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正式投入生产。
       该项目是公司新材料产业多元化发展道路上的重要一环,该项目的建成投产将有利于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丰富产
品种类,进一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5、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因公司 2020 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百川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从 516,977,142 股增加至 593,165,169 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上述公司股本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
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公司已经完成了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6、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7,800.00 万元(含
97,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年产 3 万吨负极材料(8 万吨石墨化)项目。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61)。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67)。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8)。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发布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9)。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71)。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75)。
       7、丙烯酸酯项目投产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发布了《关于丙烯酸酯项目投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丙烯酸酯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正式投入生产。
       丙烯酸酯项目是公司对现有产业链的延伸,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种类,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拓展高性能环保型产
品市场,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品牌影响力,有利于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影
响。
       8、锂电池资源化利用装置试生产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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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锂电池资源化利用装置试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孙公司宁
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20000 吨/年锂电池资源化利用装置”已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试生
产方案及装置试生产条件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已具备试生产条件。该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
    该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完善公司锂电材料产业链布局,通过对废旧锂电池材料属性变化和原料
的有效分离提纯,可以实现废锂电池安全、环保、有价值的资源循环利用,打通锂离子电池中碳酸锂及镍钴锰等锂电材
料循环价值利用的产业链,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9、新戊二醇项目试生产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子公司新戊二醇项目试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子公司宁夏百
川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 3 万吨新戊二醇项目”,已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试生产方案及装置试
生产条件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已具备试生产条件。上述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上述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可
以充分利用西部资源和能源优势,丰富产品种类,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
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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